這是Migo上個月遇到的事情
案情摘要:
那天,經由介紹,與一個請我協助幫忙處埋一下保費過高的客戶,約在嘉藥對面的7-11
見面後,大致上了解一下這位客戶的狀況
是一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,由於不善長拒絕他人
於是經由電話銷售的方式,購買了三張保單,月繳8千多塊保費
保單已經於2個月前收到了,已繳納三個月的保費。
不過這位客戶的月約入才1.8萬.一個月有近一半的收入,都用在繳保費上了
問題點:
1.這樣保單適合這樣的年輕人嗎?
他的保單分別包含二張還本型保單及一張投資型保單
一個連基金是什麼都不懂的年輕人,卻買了投資型保單
外加還本型這樣保費特貴,卻沒多大的保障,也就是高保費低保障的商品
複習一下
2.保單的簽收回條款未繳回
這幾張保單都有一個問題,就是簽收回條都沒有回去
僅掛號由房東簽收,那這樣是否算是已送達呢?
是否還在10天契撤期內?
處理經過:
首先針對高保費低保障的保單部份,重新做規劃
降低保費的支出至一個月2000以內
再來是舊保單的部份,由於簽條未收回,建議比照十天的契撤期來處理
(補充:十天契撤期內取消保單,可以全額退費,但實際上該客戶保單早已收到近二個多月
所以正常來說,只能選擇解約,但若選擇解約,僅能拿回已繳保費不到一半的金額)
但在申請前已經知道,這個一定要經過一番革命
果不其然,送件完後,保險公司只想要用解約的方式來處理
理由是因為,保單已於2個多月前用掛號方式送達
不過在經過一番努力及使用一些方法後,終於得到了很好的結果
全額退費。(這部份會簽扯到一些規定,因為太多文字,就不詳述了)
所以買到不是需求的電銷保單,也別太擔心
還有很大的機會能爭取到退費的。
最後提醒一件事,Migo手上有兩張西堤餐券,現在只缺一個女伴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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