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險的部份,又分成定期及終身,我個人是支持定期
畢竟保險應該是,將可能發生的風險,轉嫁給保險公司
而如果轉嫁所需要花的成本,卻接近我能轉嫁的風險,那這樣的轉嫁還有意義嗎?
那很多人都會說,那75歲或85歲的醫療保障怎麼辦?
我的想法是,羊毛出在羊身上,所以終身醫療只是將其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,換成20年的保費給客戶繳納
所以今天就從各個角度來看看終身和定期吧!
保費
我以XX人壽的健康險(終身)及(定期)的費率來做試算
住院一天均為1000元,無其他理賠項目
終身:有還本(身故退還所繳保費)、理賠上限150萬
定期:無還本、理賠無上限、保障到85歲
首先定期的每期保費一定比終身的便宜,那如果我把前20年的保費差距
放在不同的投報率的產品上,等20年繳完後,再用累積下來的錢
來繳後續定期的保費,那結果會如何呢?
0歲男性
30歲男性
55歲男性
結果發現
在0歲時,透過定存累積的醫療基金,還可以保障到69歲
但若是放在報酬率較高的地方,複利滾存,甚至可以累積到一大筆錢
在30歲時,透過定存累積的醫療基金,還可以保障到79歲
若是放在報酬率較高的地方,則不像0歲時,可以累積一大筆錢
而55歲時,則不會出現負的情況。
保障年齡
由於定期會有最高續保年紀的問題,在保障的年紀上
一定是比終身短,那怎麼去補足這個缺口?
首先這邊要先知道,雖然定期有最高保障年紀
但以剛才做比較用的定期險,最高續保到85歲,也足足高出平均壽命約5歲
所以真的超過的話,那就是要以儲蓄存下來的錢了
還記得剛才在保費的差額上,所累積下來的一筆錢
就可以做為超過保障年紀的醫療開銷了
彈性
多少人買了保單,卻沒能力繳完它,終身醫療20年期繳了10年就沒繳的大有人在
如果是終身壽險,由於有保價金,所以可以做減額繳清
但是醫療險可就沒那麼好說話了,絕大多數都沒有保價金
繳不出來,就一翻兩瞪眼,催告,停效,兩年後就失效了
如果是定期,真的手頭很緊,最多不繳,兩年後失效,也沒損失什麼
等有能力了,再重新投保(前提要是健康體)
註:減額繳清就是降低保額,但不用再繳保費了
保障
如果以同樣的預算,那保障可是差好幾倍
像是家中經濟支柱的人,是最需要高保障的時期
如果幫自己規劃了日額1000元的終身醫療,結果生病倒下
住了一個月,拿到了4.5萬的理賠金額,真的夠嗎?
但以同樣預算來購買定期醫療,理賠金額至少多3倍
未來的不確定性
人生病了一定要住院嗎?現在是有可能
那未來會不會出現不用住院?直接用門診處理就好?
醫療體制的改變跟醫學的進步,都有可能大大的改變醫療險的生態
如果已經繳了15年的終身醫療,但卻面臨了改變
是該放手還是握著不放?
始終無法像定期醫療,灑脫自在,說放就放...
註:就像二代健保,原本不受重視的實支實付抬頭了,反倒是日額險...
契約條款,從新從舊
最近幫一個朋友,處理剖腹產(必要)的理賠申請
結果,保險公司卻不理賠,仔細看了她買的保單條款
才發現,竟然是在除外責任中,但醫療險的示範條款不是有賠嗎?
財政部為了保護消費者,有制定出各契約的示範條款
而各家保險公司的契約條款就是比照示範條款的內容來訂定的
以下提供某次示範條款訂定前後,同樣醫療險的差異性
96年
97年
注意到了嗎?在示範條款訂定後,原本不賠的法定傳染病,精神病,甚至剖腹產
全部都可以理賠了。
可是可是,要知道一件事,保單是照著契約內容走的
所以不管我買的是終身還是定期,只要是在示範條款實施前簽訂的
還是只能使用舊條款。但真的是這樣嗎?
金管會對於購買屬於長年期之醫療險,也就是終身醫療
基於長期契約之對價平衡,所以仍以原簽訂之契約條款為主
而對於一年期以下的醫療險,則提供了從新從優的方式
對保戶來說,不用重買新保單,就可享有更優質的保障
而反觀購買了終身險的保戶,就只能再重買新保單
才能享有更完整的保障...
最後容我在說幾句
買一個日額1000塊的終身醫療
60年後一天住院1000塊,想一想,有幫助到嗎?
60年後生病還需要住院嗎?
買一個終身保障的防癌險
60年後還有癌症嗎?60年後癌症還需要化療放療嗎?
終身,不過就是一種噱頭罷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