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如果有一點保險觀念的人,都會知道
單一保險公司絕對無法滿足一個人的保險需求
「我好想買全X的XHR,又想要遠X的RG1,富X的MADD,友X的YRDR!」
可是保險公司很聰明,大多數的好商品都是做為附約的方式出單
一定要搭配主約才可以出單
所以今天就要來教教成家立業的各位,要怎麼來省下這個主約的錢。
 
大多數的附約,都可以用配偶附約的方式,存在
它就是像是一般的附約一樣,費用一樣,保障也一樣
用這樣的方式,就可以附掛老婆或老公的附約
進而省下一筆主約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你該不會以為這樣就沒了吧?
如果那麼容易,那我也可以把網誌收起來了
這邊要分享一些眉眉角角,是值得注意的小細節
文章不可以只看一半,一定要完全看完喔!
 
 
 
細節一:
大多數條款對配偶的定義是
「配偶」係指本附約訂立,與主契約被保險人存有合法婚姻關係者。
以台灣目前的法律,不適用在多元成家,那最大的問題,應該就是離婚了。
有部份商品的條款中有提到:
如果離婚後配偶的附約就會終止。這算是比較麻煩的部份。
當然也有一些保險商品並未在條款中提到離婚後的附約延續方式。
只是如果在一開始就把離婚考量進去的話,那這段婚姻也是挺悲哀的....
 
 
細節二:
請選擇較適合的對像做主被保險人
比如壽險主約請以以女生且較年輕的為主,因為保費較便宜
一般用終身壽險做主約保額大約10萬-20萬,可以考慮老婆做主被保險人
但若是定期壽險則可以以經濟主要來源為主被保險人
若是有考慮減額,則是以最便宜的主被保險人為主

 

細節三:
請確定該公司的附約延續條款,是否有保障到您的附約
因為我們可能會面臨到一個狀況,就是主被保險人死亡
若是附約延續條款,沒有保障到該附約,就可能使配偶的附約失效

 

細節四:
眷屬附約,不只是有配偶,也有小孩
盡量不要使用到小孩的眷屬附約,因為太多數小孩附約
僅能保障到小孩23歲,就不能再續保了

 

細節五:
保單如果行使減額繳清,那將無法再附掛附約,這點要注意
如果有附掛的需求,可別太早將主約減額繳清喔!
 
 
 
 
以上,是Migo跟各位分享的省附約的一個方式
那這邊也想講一句話
徵求在我名下掛配偶附約的人,我願意幫她付保費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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