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來,Migo都是推廌別人買產險公司的意外險,最主要的原因在於

產險的意外險相對壽險來的便宜許多。

舊文回顧-保險省長-意外險

 

所以在追求保費的效益下,當然要買產險的。只是如果太粗心大意,可是會出大事的

讓我們來看看以下這篇案例吧!

 


 

忘了勾自動續保 300萬保險金免賠!

文/朱家儒 | 2016.06.01 (月刊)(現代保險)

要保書上的一個勾勾價值300萬元保險金。高雄一名余姓婦人聽從產險業務員的建議,替小孩投保一年期的可自動續保的傷害險,不料,1年後小孩車禍過世申請理賠時,保險公司竟拒賠保險金300萬元,理由是要保書上的自動續保沒打勾,保險已過期,余婦一怒之下告上法院,要求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損害賠償。

 

余婦拿出投保時業務員提供印有「自動續保~保障不中斷」字樣的DM,表示是業務員保證新商品有自動續保,才會同意投保,狀告業務員「不實說明」、「以廣告誇大宣傳」、「慫恿要保人解約重新投保使權益受損」。

 

近日此案開庭審理,雖然余婦一再堅稱是業務員保證有「自動續保」,但法官認為「要保書是要保人據以表達要約的意思」,應由要保人親筆填寫,不應把填寫責任推給業務員,而自動續保欄位清楚易見,若忘記勾選,要保人應自己承擔,因此,判余婦敗訴。

 

有趣的是,余婦庭審時還一度抗辯,縱使沒有自動續保,保險公司至少要有「到期續保通知」的責任,但完全沒收到任何續保通知。

 

到底保險公司是否有「到期續保通知」的責任?法官表示,余婦投保的是任意險,並非強制性保險,無任何明文規定保險公司須在保單到期時通知保戶續保

 

這邊歸納幾個重點

1.到期沒繳費,或沒勾自動續保,因此斷保,是要由要保人自行承擔。

2.保險公司並無一定要通知保戶要續保。

 


 

也就是說,如果太租心大意的話,可是會影響到保障

甚至產生空窗期,而在空窗期間發生,豈不是成一大憾事

 

所以如果買了產險的意外險專案,除了找一個會提醒您保險要到期的業務外

也可以善用智慧型手機的雲端行事曆提醒功能

另外,千萬不要對業務員的提醒不理不采喔!

畢竟這個佣金對業務來說並不高,但如果真的斷保後出事

那金額可能都是上百萬的。

 

另外這邊也說明一下,為什麼壽險的不會

因為大多數壽險的意外險都是綁在主約底下,而壽險會有保費墊繳的機制

再來就是壽險的保費是有寬限期的,長達1-2個月,而在寬限期間,發生事故

保險仍然會賠,所以相對產險來說,彈性也相對大一點

這大概是人壽意外險的唯二優點吧...

 

 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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